车间天吊安全操作规程
一、 总则
1、年满18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
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
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
起重机投入工作。
2、司机应熟悉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
设备常识要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劳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劳作技
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机指挥信号涵义。
3、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、吃东西、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
律。
二、 起重机安全操作中的职责
1、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
运转几次再进行吊装作业。
2、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。
3、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运安全通
道移动。
4、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阻区并
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的重视。
5、起重机司机要做到“十不吊”
1 )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。
2)超载不吊。
3)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。
4)吊物上面有人不吊。
5)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、失效者不吊。
6)吊物与其它设备有钩挂不吊。
7)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。
8)斜拉歪拽工件不吊。
9)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。
10)散件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。
三、 起重工作完毕后的职责
1、应将吊钓升至接近上极度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、吊物
等。
2、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
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。
3、关掉手柄电源拉下电源保护柜刀开关。
4、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向主管领导汇
报并及时解决。